首个直辖市披露了2019年拟发行地方债情况。
1月18日晚间,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信息披露文件》《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文件》等一系列文件显示,天津市此次拟发行的地方债规模共计297亿元。其中包括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批)46亿元;25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分别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7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亿元、生态保护专项债券14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63亿元、旧城区改建专项债券6亿元、城乡发展专项债券27亿元。上述债权评级均为AAA级。
天津市财政厅在文件中披露,2018年财政部下达天津市政府债务限额为4133.50亿元。截至2017年末,天津市政府债务3424亿元,或有债务1419.10亿元。政府债务中市本级债务为1376.50亿元,占比40.20%;区级债务2047.50亿元,占比为59.80%。
46亿元一般债券,用于公益性项目中支出
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为46亿元, 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本批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分为3期,2年期19.2亿元,5年期12.8亿元,20年期14亿元。2年期和5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20年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本批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2019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从募投项目表中可以看出,此次一般债券拟投资的具体项目包括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电和煤改LNG 项目、滨海新区京滨城际滨海站市政配套工程 、宁河区宁塘公路(卫星公路-规划梅丰公路)工程等。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出具的评级报告认为,天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且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另外,天津市制定了一系列债务管理制度,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政府存量债务等多方面进行风险管控,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提供了保障。
首批137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用于市辖24个土地储备项目
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137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此次天津市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共有2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和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分别为5亿元和132亿元。债券全部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根据发行文件,此上述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天津市下辖的24个土地储备项目。本次专项债券偿债来源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主要用于津石高速相关项目
发行文件显示,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 期限为15年期,按半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天津市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的项目。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
14亿元生态环境保护债券,主要用于宁河区和蓟州区生态保护项目
根据发行文件,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生态保护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14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此次发行生态保护专项债券分为2期,5年期4亿元,10年期10亿元。5年期债券按年付息,10年期债券按半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此次融资主要用于天津市宁河区和蓟州区生态保护项目。本次专项债券偿债来源为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的收益、湿地实验区范围内复耕的土地所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转让收益以及移民安置项目中可出让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益等。
63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用于下辖各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63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这一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期限为5年,利息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债券资金将用于天津市下辖各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债券偿还来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6亿元旧城改造专项债券,用于南开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
根据发行文件,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旧城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此次公开发行的2019年天津市政府旧城改造专项债券期限为5年,利息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上述旧城改造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债券资金将用于天津市南开区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债券偿还来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7亿元城乡发展专项债,用于北辰区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工程等项目
发行文件显示,2019年第一批天津市政府城乡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27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新增债券,期限为5年期,按年付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此次发行城乡发展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天津市北辰区青光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工程、静海区董庄窠新苑项目、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等项目。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