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558-138 易记网址:www.76438.com

配资利率   |     帮助中心   |     立即登录   |     免费注册

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报道 > 中信建投信披评级由A降至B 一年内领受7次行政监管措施及处罚

中信建投信披评级由A降至B 一年内领受7次行政监管措施及处罚

2023/10/31 9:25:00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孙汝祥)“由A降为B”,这是上交所对中信建投信息披露工作的最新评价结果。

日前,上交所公布《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2022-2023)》显示,中信建投的评价结果为B级。而在此前一个评价年度即2021-2022年度,中信建投获得的是最高等级A级。

据央广资本眼梳理,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评价期间,中信建投共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5次、责令改正1次,被上交所书面警示1次,被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1次。

接踵而至的是,10月26日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2023年第三季度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的发布,与第二季度的第五的排名相比,中信建投位置下滑明显,跌出前十。再往前的第一季度,亦未能跻身前十。

信披评级由A降至B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最高等级A级”。这一评级结果,曾被作为公司治理一大亮点绩效,写入中信建投2022年度ESG报告当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2022-2023年度(评价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中信建投获评B等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规定,上交所结合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评价计分,并按下述4个类别确定上市公司的评价结果:(一)A: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优秀;(二)B: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良好;(三)C: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格;(四)D: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合格。

评价规则明确,上市公司在评价期间内存在8种情况之一的,其评价结果不得为A。8种情况包括公司因信息披露工作违反合规性要求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公司日常信息披露2次(含)以上被上交所采取口头警示(含)以上监管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与公司相关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本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或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等。

而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前三个季度证券公司职业质量评价结果当中,中信建投的座次亦起落明显。

2023年第一季度,前十名的榜单中没有中信建投的身影;第二季度,中信建投位列第五;但第三季度再次跌出前十。

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2023年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配套文件显示,《专业质量评价方法》《负面行为清单》及《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是《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细则》的配套文件,规定了专业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负面行为清单构成及专项加分具体指标等,与《评价细则》共同构成了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制度体系。

多次领受行政监管、处罚

央广资本眼梳理2022年报、2023年半年报发现,中信建投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共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5次、责令改正1次,被上交所书面警示1次,被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1次。

2022年8月3日,广东证监局对中信建投清远清新大道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员工从业期间存在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行为,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并核查相关情况;二是营业部员工曾向营业部报备的手机号码出现多客户同源委托情形,营业部未能实时监测和预警,对明显异常的情况未保持审慎,对暴露的合规风险未采取足够措施。

2022年8月16日,云南证监局对中信建投云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指出云南分公司向云南证监局报送的材料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吉林证监局对中信建投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在保荐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且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3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中信建投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罚款人民币1388万元,并对时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时任公司法律合规部行政负责人、时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合规风控部总监、时任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务综合管理团队负责人合计罚款人民币23.50万元。

2023年2月24日,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指出公司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二是工作规范性不足,个别项目报出文件存在低级错误;三是受托管理履职不足。因前述行为,上交所于2023年4月10日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2023年3月23日,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对经纪业务创新管控不足,未及时制定、完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的相关制度,对员工执业规范性、合作方声誉风险管理有待加强。此外,公司还存在对分支机构员工行为和业务资料存储管理不到位、对子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点识别不充分的情况。

2023年6月16日,北京证监局出具对中信建投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未规定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情况的跟踪监测制度,公司合规风控考核评价制度不够细化;二是个别研究报告的调研管理审批不符合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底稿留存不全面、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三是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引用信息与信息来源不一致。(央广资本眼)





服务热线

400-6558-138

工作时间:08:00 - 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末时间:09:00 - 18:00

新宝QQ客服

微信公众号
知道创宇云安全

Copyright © 2008-2020 【新宝配资】深圳海商汇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粤ICP备18158468号-1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