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消息,证监会日前披露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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