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关注的程序化交易,深交所今日(10月18日)连发三条问答。详情如下:
《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何时施行?存量投资者是否需要报告?
答:《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0月9日起施行。通知施行前已经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简称“存量投资者”),应当在通知施行后六十个交易日内进行报告,其中会员客户向会员报告后,由会员向深交所报告,会员及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在深交所开展基金、存托凭证、可转债等证券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是否需要履行报告义务?
答:根据《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深交所基金、存托凭证市场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参照《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行报告义务。在深交所开展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参照《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对于不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报告内容虚假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深交所是否会采取监管措施?
答:根据《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自律监管措施:
(一)未履行报告义务即开展程序化交易;
(二)报告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
(三)违反本通知的其他情形。
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曾出手强化监管
9月1日,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出台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系列举措,发布两项通知,分别为《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报告通知》《管理通知》)。
此外,沪深交易所也发布公告称,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对下列事项予以重点监控:(一)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统安全的异常交易行为;(二)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三)多只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期间程序化交易大量参与的;(四)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事项。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证监会顺应市场呼声,深化关键领域制度创新的一项举措,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和相应的监管安排。
所谓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与传统的人工交易相比,程序化交易能够更快速地处理大量的交易信息,在瞬间做出决策并执行交易操作,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和灵活性,有增加流动性等积极作用。近年来,A股市场程序化交易规模持续上升,逐步成为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重要交易方式之一。但在特定市场环境下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有必要因势利导促进其规范发展。
《报告通知》主要明确了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具体安排,包括报告的主体、方式和内容等,并对高频交易作出额外报告要求。据测算,目前全市场需要报告的存量账户数量占比很低,且其中大部分为机构投资者,各方有比较充分的准备时间,不会对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深交所、沪深交易所、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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