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牛其昌
因未能准确预计年度业绩,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业绩预告并未对可能的“披星戴帽”进行风险警示, *ST民控(000416.SZ)近日接连收到来自深交所和青岛证监局的“罚单”。
11月3日晚间,*ST民控(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控股)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查,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0万元。4月25日,民生控股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7.55 万元。
青岛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董事长张建军、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良栋,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ST民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此之前的10月25日,深交所也曾发布对民生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指出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界面新闻注意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五章第一节,明确了七种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也就是1月31日之前进行预告的情形。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六)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结合民生控股来看,公司直到今年4月15日才发布业绩预亏公告,违背了上述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
对此,民生控股曾在业绩预告中解释称,称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典当收入的回款速度变慢,收入下降,投资收益下降,同时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值得一提的是, 就在4月13日,也就是民生控股发布业绩预告的前两天,恰好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提出“被ST”担忧:“上市公司年报预告规定,全年业绩为负或跟去年比增减幅达50%以上,年报不确定可能存在年报后被加*ST退市风险的需进行预告提醒风险,公司没有预告是否认为业绩变动在50%内,公司营业额大概率不可能达1亿,有业绩扣非后为负被加*ST退市风险,没预告是否不存在这类风险,假如公司最后加*ST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能否让投资者了解没有预告的原因”。
彼时民生控股回应称,“关于公司业绩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这一迟来的业绩预亏预告直接将民生控股打入“ST”的行列,令投资者猝不及防。
火速“打脸”之后,民生控股在业绩预告中进一步向投资者致歉,称由于控股子公司民生典当部分项目在法院执行、客户还款等方面晚于预期,因此公司对2022年度业绩情况重新测算后予以公告。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称将对本次业绩预告的原因深入分析,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此,深交所也曾于4月19日向民生控股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典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以前年度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年初未能准确预计法院执行、客户还款晚于预期是否具备合理性。
在经过两次延期回复之后, *ST民控终于在5月13日回复深交所,将未准确预计年度业绩的原因归咎于欠款回收不利,并称判断在当时具有合理性。
*ST民控称,由于受宏观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民生典当部分客户无法及时在2022年底前交纳息费。于是公司通过了解法院执行情况、与主要客户签订还款计划等方式,预测逾期客户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可确认归属2022年度的息费约4767万元。
根据披露,民生典当一直同法院协调客户一与客户二的抵押资产执行情况,但受到某些客观不利因素影响,案件执行较慢。2023年初,上述客观不利因素消除后,民生典当在1月份预测能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收回相关息费。而对于客户三与客户四,民生典当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催收,并分别与对方达成了补充协议。后因对方未能在补充协议约定日期付款,经协商对方分别承诺于4月15日前付款,但截至报告期日,对方都未能付款。
在*ST民控看来,若民生典当能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收到相关息费收入,则公司2022年收入预计约为6732万元。根据年初时的收入、费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值准备等情况,公司预计1月底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低于50%。也就是说,若照公司上述预测,不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尽管*ST民控强调系根据客观情况做出以上判断,在当时具有合理性,但从造成的结果来看,公司仍难辞其咎。鉴于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且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ST民控未能逃脱监管部门的处罚。
从二级市场来看,自4月15日业绩“暴雷”以来,*ST民控股价接连两个交易日一字跌停,并于6月2日触及1.74元/股的年内最低点,较4月14日收盘价累计跌幅超过54%。
收到“罚单”后,*ST民控表示将吸取教训,提高信披质量,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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